《固体饮料》(GB/T 29602-2013)中规定,固体饮料需要标注产品的冲调和冲泡方法。但是“倍氨敏”固体饮料使用“喂养指南”,也是仿照婴配粉标签中喂养指南撰写,也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我们再来看下此款产品的指标及配料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4.1.3.1.2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4.1.3.1.3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配料包中第一位的复合配料脱盐乳清配料粉,并且该复合配料展开配料中葡萄糖浆含量最高,第三位也是固体玉米糖浆。由此推测此产品中糖浆占比较高。
我们将“倍氨敏”产品中营养素进行换算,并且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规定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指标值进行了比对,如下表,由表可以看出,“倍氨敏”中维生素D含量为0.10μg/100kJ,此指标值明显低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维生素D指标要求,维生素D的长期缺乏会导致佝偻病,这可能是此次事件中“大头娃娃”产生的直接原因。并且,其他营养素如烟酸、镁、牛磺酸等明显高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中要求,不利于婴幼儿生长发育。
营养素名称
“倍氨敏”产品/100kJ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00kJ
蛋白质(g)
0.49
0.45-0.70
脂肪(g)
1.25
1.05-1.4
碳水化合物(g)
2.68
2.2-3.3
钠(mg)
8.14
5-14
维生素A(μg RE)
25.62
14-43
维生素D(μg)
0.10
0.25-0.60
维生素E(mg α-TE)
0.36
0.12-1.20
维生素B1(μg)
43.10
14-72
维生素B2(μg)
43.10
19-119
维生素B6(μg)
33.52
8.5-45
维生素B12(μg)
0.07
0.025-0.360
维生素C(mg)
4.88
2.5-17.0
烟酸(μg)
526.79
70-360
叶酸
3.83 μg DFE
2.5-12.0 μg
泛酸(μg) 249.03 96-478 磷(mg) 11.73 6-24 镁(mg) 6.23 1.2-3.6 钙(mg) 20.11 12-35 铁(mg) 0.48 0.10-0.36 锌(mg) 0.48 0.12-0.36 牛磺酸(mg) 5.27 ≤3 04 事件发展 截止到2020年5月13日12:00,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连锁公司旗下的5家门店已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下架,永兴县多部门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该款产品的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产品已在2019年年中停产,目前公司已经介入调查。 05 如何为特殊医学状况下的婴儿选购口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上市后产品包装上应标明注册号,国食注字TY+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大家在购买时,可以根据注册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网站进行查询。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的信息统计,截止到目前,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产品共有48个。其中供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29个(清单如下表),而适合“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产品有3个(氨基酸配方1+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2)、适合“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的产品有5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本站提醒广大家长,如果宝宝被医生诊断为牛奶过敏,需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过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千万别被市场上眼花缭乱的“假特医”食品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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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