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你真的看懂了吗?暮光之城剧照
2023-10-20 22:01 浏览:45
3分钟前
Q1 保健食品说明书在哪里,为什么没有跟药品一样有单独的说明书?
A 保健食品说明书常见于保健食品产品的包装容器及包装盒上,因保健食品的说明书内容相对简单,通常产品标签的内容会涵盖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这样也更有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标签内容包含了说明书全部内容,可不另附说明书。所以我们平时常见的保健食品一般没有单独的说明书。
Q2 产品原料和辅料是所有信息都会列出吗?
A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年版)》中规定原料和辅料要按配方材料列出全部原料和辅料,同时需按其在产品中的用量,由大到小排列。
注册类与备案类保健食品说明书里的原料和辅料书写方式还是有所不同的,注册类的保健食品包埋的成分会以括号的形式标注在这种原料的后边,备案类保健食品则是将包埋成分拆分,原辅料分开标注。
Q3 为什么有些产品标识为“功效成分”,有些产品的则被标识为“标志性成分”,有什么区别?
A 一般营养素类产品,产品说明书中作为“功效成分”标示,因营养素类产品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而各个原料都是有针对性的,能够明确定位起着“补充相应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功效作用的成分,所以营养素类产品说明书中多为功效成分。而功能性保健食品,通常配方中成分复杂,具体哪个指标起到功效作用一般不做详细的研究,所以说明书多标注标志性成分。
Q4 说明书中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数值为什么是一直不变的,每一批都是一样的结果吗?
A 尽管每一批次产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检测结果会不一样,但产品说明书里的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却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这是在产品申请注册或备案时都已经确定好的数值。对于营养素类产品来说,说明书中的功效成分一般为理论值或者比理论值略低的数值。对于功能性保健食品来说,说明书中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为产品技术要求中该指标的最低值,也就是说实际产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检测结果是大于或等于说明书中的标示值的。
Q5 从产品说明书中能否看出产品是否适合糖尿病人群食用?
A 法规对不同的保健功能有不同的适宜人群。除辅助降血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外并没有对糖尿病人是否适合服用给出明确的标注,我们可以通过查看产品的配方(有无糖尿病人不宜服用的原辅料)来判断是否适合糖尿病人服用。另外购买时建议咨询销售或专业人员。
Q6 关于保健食品说明书中的各类人群是如何划分的?
A 功能性保健食品食用人群一般为以下人群:
成人:指18岁以上人群,不包括孕妇、乳母;
孕妇:指妊娠期内的女性;
乳母:指哺乳期的女性;
婴幼儿:指3岁以下的人群,包括1岁以下婴儿和1-3岁幼儿;
幼儿:指1-3岁的人群;
婴儿:指1岁以下人群。
对于营养素类的保健食品,有不同年龄段的划分,如适宜人群为4-17岁人群或者是4岁以上人群等,不适宜人群为3岁以下人群。
Q7 为什么都是增强免疫力,有的产品“保健功能”写的是“增强免疫力”,而有的写的是“本品经动物试验评价,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
A 2018年2月1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公告要求: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其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保健功能声称前需增加“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的字样,至2020年底前,所有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均需按此要求修改,自2021年1月1日起,未按上述要求修改标签说明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查处。
所以目前市场上还有部分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前未增加“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的字样。
Q8 食用方法写的每日2次,是要分早晚服用吗?
A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是按照每日服用量进行试验的,对于食用方法为每日2次的,从营养均衡及吸收的角度来讲,建议是每日早晚服用,当然具体如何服用,建议咨询相关销售或专业人员。
Q9 关于保健食品的贮藏应注意哪些?
A 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有贮藏方法的描述,一般为阴凉、通风、干燥处。
保健食品的贮存一定要注意避免放置在高温、高湿以及阳光直射的环境。对于使用可重复开启的封口结构或包装容器的产品,每次服用后要注意及时封合包装。保健食品一般放置在25℃以下的环境即可,密封的情况下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冰箱中湿度较大,所以对于没有要求低温保存的保健食品,没必要放置冰箱中保存。
Q10 产品的保质期是如何确定的,在规定时间内真的能保证产品质量吗?
A 保健食品保质期是根据《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确定的。通常采用加速试验的方式进行考察。保健食品保质期一般为2年。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保质期相关试验的时候,产品的包装是完好的,也就是未拆封的状态,这种情况下产品保质期内质量基本是能够保证的。如果拆封后,还是建议及时服用完,以免影响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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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