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连云港东海法院宣判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贝嫂现身无表情
2023-10-17 22:02  浏览:37
6分钟前 11月3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宣判辖区内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系东海法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最新司法实践。   案情介绍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前后,苗某和、苗某乐多次收购、运输死因不明的猪在其家中屠宰加工并在集市上销售,查实其以人民币2000余元从任某金、陈某养猪场收购7头,以人民币300余元从刘某春养猪场收购3头。同时苗某和在明知孙某龙(另案处理)屠宰死因不明猪并销售的情况下,为孙某龙提供屠宰场所并协助屠宰。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均判处罚金,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在对各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东海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官提示   生产经营千万条,诚信经营第一条,切勿为一点蝇头小利,触犯法律,让自己付出惨重代价。 日期:2020-11-04  
发表评论
0评